为加强对长葛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长葛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成立了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代理我市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随机抽取了一家代理机构,并随机抽取了3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其中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 2个、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项目 1个,涉及采购金额640.92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检查内容,结合代理机构自查报告、档案资料,我们对其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检查。总体来看,该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中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良好,能够依法向采购人提供代理采购服务,能够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采购程序基本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管理操作环节权责基本明确。
二、存在的问题
检查发现,该代理机构在代理采购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不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不严谨;(二)存档资料缺少合同和履约验收书,档案资料不完整。
三、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针对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责令代理机构限期整改。
四、工作建议
(一)充实业务力量,不断加强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重点抓好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建立执业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政策业务和职业道德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二)创新工作方式,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本领,督促、协助采购人做好合同签订及公告、履约验收及公告等相关工作。
2024年12月26日